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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分为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特殊危险化学品。
特殊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任何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对个人销售。
危险化学品标注
一般危险化学品:标注危规编号
强腐蚀化学品:(腐蚀)
怕热商品:(冷冻)(冷藏)
快递禁运商品:(危规编号-快递禁运)
特殊危险化学品的标注:
剧毒化学品:(剧毒) 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1)、(易制毒-2)、(易制毒-3)
爆炸化学品:(爆炸) 易制爆化学品:(易制爆)
一般危险化学品购买资质
渠道经销用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购买人身份证
终端企业用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购买人身份证
科研院所用户:购买人身份证
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资质要求
注意事项:
1.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购买)台账,如实记录销售(购买)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使用情况和库存)等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自销售(购买)之日起30日内报公安机关备案。
3.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情况。